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5-087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通知及議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10月20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本次會議應參會董事15名,實際參會董事15名,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訊方式召開的會議不涉及主持人及現場列席人員。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通訊會議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并形成決議如下:
(一) 審議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臨時提案,提議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治理,擬增加董事會人數,將董事會人數由15名增加至16名,故此,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如下:
原條款:
第一百一十九條 董事會由15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5人。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2人。
修改為:
第一百一十九條 董事會由16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6人。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2人。
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工商變更備案手續。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同意將本議案作為臨時提案提交公司擬于2015年11月2日召開的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 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許敏為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根據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臨時提案,同意選舉許敏先生為力帆股份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之日為止。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同意將本議案作為臨時提案提交公司擬于2015年11月2日召開的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許敏先生簡歷如下:
許敏,男, 1962年1月15日出生,美國籍(中國居留權),博士后研究員,教授。許敏教授1991年開始在美國從事直噴汽油機噴霧燃燒相關研究和開發工作,先后擔任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博士后研究員,通用汽車德爾福分部發動機管理系統研發部資深項目工程師,福特汽車公司偉世通分部技術專家以及偉世通公司高級技術專家。2003年回國后曾任奇瑞汽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汽車工程研究院院長、國家節能環保汽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科技部863計劃電動汽車重大專項總體組專家、奇瑞ACTECO新型發動機家族項目和混合動力汽車項目總負責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06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汽車工程研究院院長、校長助理、汽車電子控制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常務副主任。2011年8月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