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044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7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專項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潤情況和利潤分配預案
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2017年度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70,540,075.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62,570,640.36元,2017年當年實際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107,969,435.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1,306,881,608.42元,減去2017年分配的股利61,831,668.95元,2017年末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為1,353,019,374.63元。
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擬定2017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含現金分紅和股票股利分配),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潤為1,353,019,374.63元,全部結轉以后年度分配。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 2017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原因
(一)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原因
公司一直非常重視現金分紅,2014年、2015年、2016年現金分紅占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65.15%、35.50%、74.86%。由于公司現處于產業升級的關鍵時期,對新能源產業和項目的投資需求較大,從公司可持續發展等多方面考慮,公司2017年度擬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2017年度未分配利潤累計滾存至下一年度。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及《關于推進上市公司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工作的通知》等的相關規定,為便于廣大投資者進一步了解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具體情況,公司將于近期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 e 互動” 網絡平臺召開投資者說明會,投資者說明會的具體事項將于近期發布公告另行通知。
(二)最近三年利潤分配情況
單位:元
分紅 年度 |
每10股送紅股數(股) |
每10股派息數(元) (含稅) |
每10股轉增數(股) |
現金分紅的數額 (含稅) |
分紅年度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 |
占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的比率(%) |
2017年 |
- |
0 |
- |
0 |
170,540,075.52 |
- |
2016年 |
- |
0.50 |
- |
61,831,668.95[注] |
82,601,803.70 |
74.86 |
2015年 |
- |
1.0 |
- |
125,635,337.90 |
353,915,619.80 |
35.50 |
[注]:根據當年利潤分配方案,2016年度計劃分配利潤為62,817,668.95元。因2016年度利潤分配時公司正在辦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流程,故此該部分擬注銷股票未進行分紅,2016年度實際利潤分配金額為61,831,668.95元。
根據上表計算,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20,235.25萬元,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為18,746.69萬元,占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92.64%??紤]到未來公司的重大支出情況,利潤分配符合公司現金分紅政策。
三、 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計劃
董事會提出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是慎重、全面地考慮了行業當前的發展趨勢,結合公司當前的財務狀況,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將主要運用于加大公司新能源產業研發投入、基礎建設、補充流動資金等。公司2017年度未分配利潤將全部用于公司項目投資及運營,如下述事項:
1、子公司力帆乘用車的新廠區建設及原有生產基地的搬遷升級
公司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乘用車”)現有廠區的周邊已圍建并形成住宅區和風景旅游區,廠區的環保壓力、交通壓力越來越大;為順應城市發展規劃、降低公司營運成本,同時為滿足公司未來的乘用車及新能源汽車產能需求、提升整車新產品和工藝流程中的能源效率以及提高企業的自動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公司擬在重慶兩江新區范圍內擇址修建新廠區(規劃用地面積約800畝),并對力帆乘用車現有的15萬輛乘用車生產基地進行搬遷升級。本項目總投資約 75 億元,項目資金來源為公司自籌資金(其中公司擬利用自有資金約28.3億元,以銀行借款等其它方式融資約46.7 億元)。規劃項目的實施需持續、大量的資金投入。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待提交最近一次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投資暨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15萬輛乘用車項目搬遷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8)
2、公司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的后續投資
自2015年公司新能源戰略規劃發布以來,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積極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2017年,公司下屬子公司重慶移峰能源有限公司在重慶、成都、綿陽、杭州、濟源、鄭州、廣州分別成立了7家子公司,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4座能源站(含集中式能源站、分布式能源站和電客棧),積極開展能源站的建設運營和新能源汽車的充換電業務。2017年,力帆股份出資認購重慶盼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15%的股權,看好并支持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務。2018年,公司將繼續堅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并加快推進公司產業升級。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14年—2016年)股東回報規劃》、《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17年—2019年)股東回報規劃》中關于利潤分配的相關規定,符合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公司長遠發展的資金需求。
今后,公司將一如既往地重視優先以現金分紅形式對投資者進行回報,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綜合考慮與利潤分配相關的各種因素,從有利于公司發展和投資者回報的角度出發,積極履行公司的利潤分配制度,與廣大投資者共享公司發展成果。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該議案是基于公司實際情況所作出的決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發展需要,有利于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并未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獨立董事同意本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4月21日
報備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