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9-070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終止公司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公司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決定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或“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基本情況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相關議案;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開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相關議案。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并于當日取得證監會第181833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于2018年11月23日取得中國證監會第181833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
2018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81833號)(以下簡稱“通知書”)。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回復的公告》,并按要求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了反饋意見回復材料。
二、終止并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主要原因及審議程序
由于公司披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以來,相關市場環境、融資時機、公司股價、未來產品技術路線等因素發生了諸多變化,經與多方反復溝通研究,審慎決策,決定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申請文件。
根據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以及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延長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此次終止并撤回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屬于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的相關事宜范圍之內,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公司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決定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回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三、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正常,本次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與持續穩定發展造成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四、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