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80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向法院申請司法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及特別風險提示:
l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控股”)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申請進行司法重整。
l 力帆控股的申請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并進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請,將可能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
l 目前公司已經被債權人申請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3.2.11條的相關規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債權人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l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l 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一、力帆控股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的情況
2017年以來,力帆控股持續面臨債務風險,雖竭力制定相關方案、通過多種途徑化解相關問題,但仍不能徹底擺脫其流動性危機。為妥善解決力帆控股的債務問題,保護廣大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利益,力帆控股認為其具有重整價值,于2020年8月6日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司法重整。
二、風險警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618,542,6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7.08%。目前力帆控股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請,但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并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確定性。如果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請,將可能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二)目前公司已經被債權人申請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1條的相關規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債權人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三)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四)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鑒于該等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董事會特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