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科技 公告編號:臨2023-076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
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概述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申請破產清算的議案》,鑒于全資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力帆”)已資不抵債,不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同意其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詳見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申請破產清算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10)。
河南力帆收到濟源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的《河南省濟源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3)豫9001破申5號》,主要內容如下:
濟源市人民法院認為:河南力帆因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審批、資金問題近年來生產經營陷入困境,現已停產,無生產經營性收入來源,對所負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故河南力帆自行提起破產清算申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七條第一款、第八條、第十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裁定如下:受理河南力帆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本裁定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影響
河南力帆申請破產清算,不會影響公司現有主營業務的生產經營,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造成影響。河南力帆進入破產程序后,若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將喪失對其的控制權,其將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
三、風險提示
河南力帆破產清算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后續公司將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會計處理,最終實際影響以破產清算執行結果和會計師審計為準。
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后續進展情況,及時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