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3-038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通知及議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8月27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監事,應參與表決監事6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并形成決議如下:
審議通過了《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013年度)(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6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監事會經審核后認為:本次修訂是根據中國證監會的反饋意見進行的,修訂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以及《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2、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013年度)(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已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013年度)(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